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苯胺及其它衍生物减排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产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苯胺及其它衍生物减排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附件2.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苯胺及其它衍生物减排节能技术改造项目).pdf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3-86852658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化工村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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